关于做好共享集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第10号)
关于做好共享集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第10号)
各子公司、事业部、直属部门:
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,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。目前宁夏本地疫情已基本阻断,本土病例反弹风险基本消除。根据开发区《关于加强境外及重点地区入银人员管理严防疫情输入的通知》,结合公司疫情防控实际,下发如下通知:
一、更新企业防控及个人防护标准。集团疫情防控组牵头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下发各公司转化执行,各公司做好外来人员管理、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及办公场所通风。请各位员工继续做好个人防护,勤洗手、不聚集,密切关注政府防控指引,不信谣、不传谣,配合落实群防群控措施,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。(见附件1)
如下情形必须佩戴口罩:①易造成人员聚集的(公司内10人以上线下会议、食堂等,公司外商场、超市等);②密闭空间内(如公司内电梯、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工作区等,公司外公交、飞机、高铁、地铁等交通工具);③与人员密切接触者(如经警、餐厅工作人员等);④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。其他情形可以不用戴口罩。
二、关注境外及疫情重点地区来访人员:湖北省武汉市,北京市朝阳区,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、道外区、道里区、呼兰区、阿城区、木兰县和牡丹江市绥芬河市、西安区,吉林舒兰市,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和白云区,深圳市宝安区,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。具体执行《关于加强境外及重点地区入银人员管理严防疫情输入的通知》(见附件2)
三、人员外出管理要求:执行下表规定,各公司建立人员外出管理清单(见附件3)
序号 | 要求 | 短暂出差 (7日以内) | 长期驻扎 (7日以上) |
1 | 拨打目的地市长热线(区号+12345),咨询前往当地必需手续或相关程序; | √ | √ |
2 | 避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/避免途经疫情重点地区; | √ | √ |
3 | 口罩按1只/天配备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; | √ | 执行驻扎单位要求 |
4 | 勤洗手、不聚集; | √ | √ |
5 | 建立清单,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; | √ | √ |
四、人员来访管理要求:执行下表规定,各公司建立人员来访管理清单(见附件3)。此表仅适用于宁夏公司,外省子公司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及公司实际参考执行。
序号 | 要求 | 区内人员短暂停留 | 区外人员因公来访 |
1 | ①持有“绿码”(我的宁夏APP)或有效期内健康通行卡;②微信扫描“国务院客户端”(二维码见下方)填写“患者同乘接触者查询”无异常;③经体温监测正常后进入; | √ | √ |
2 | 疫情重点地区顾客避免来访; | - | √ |
3 | 交通工具尽量选择飞机直达;如乘坐火车/大巴等,请确保不途经疫情重点地区;如自驾,请确保不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途经时避免与人群接触; | -
| √ |
4 | 建立清单,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; | - | √ |
5 | 避免外部招待用餐,提倡充分利用内部餐厅; | - | √ |
五、人员健康状况报备。更新《共享集团新冠肺炎疫情筛查通报表》(见附件3),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。
此通知下发后,相关要求以本次通知为准。
请各公司学习、执行。
附件1:共享集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检查表
附件2:关于加强境外及重点地区入银人员管理严防疫情输入的通知
附件3:共享集团新冠肺炎疫情筛查通报表/人员外出管理清单/人员来访管理清单
共享集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
2020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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