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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五一劳动奖章、工人先锋号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员表彰的决定


内容描述:

关于五一劳动奖章、工人先锋号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员表彰的决

 

集团各基层党、工、团组织:

按照集团党委关于庆祝“五一”劳动节、“五四”青年节开展优秀评选活动的具体安排,经公司各工会分会、团支部认真推荐、评选,集团党委决定对直属事业部陈鹏等22名“五一劳动奖章”获奖者,直属事业部制芯3经营体等14个“工人先锋号”获奖经营体,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——共享铸钢团支部,直属事业部何长义等24名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获奖者予以表彰。

党委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“五一劳动奖章”获奖者、“工人先锋号”获奖经营体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获奖者珍惜荣誉、戒骄戒躁,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忘初心、继续前行、主动创新、速决速胜,立足本岗位做好先进和模范表率作用,以实际行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。

 

附件:五一劳动奖章、工人先锋号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

优秀共青团员表彰名单。

 

 

 

 

共享集团公司党委

共享集团公司工会

共享集团公司团委

20204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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